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項 相關費用詳解

  Part1:二手房交易流程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PS:a.審核賣方的房產證時,可看下房產證第一頁或第二頁有「成本價出售住房」、「成本價出售住宅」或「私更成」等紅色印章字樣,則表示該房屋以成本價購買。

  b.看與原購房單位簽訂的買賣協議中是否有諸如:「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出售轉讓需經原產權單位同意」或「五年之內不可以上市」等條款約定。另外,以成本價購買且與原產權單位有事先約定的或以標準價、優惠價購買的,需向原產權單位提交《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出售徵詢意見表》,原產權單位蓋章同意後就可上市交易。

  審查內容包括:一看房屋所有權證第一頁有「*私優」、「*私標準」、「優惠出售」或「標準出售」等紅色印章字樣,則表示該房屋以標準價或優惠價購買。二看與原產權單位簽訂的買賣協議中的約定。當然,產權證一定要看原件,同時應到有管轄權的部門,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查檔,以最終確認,該房屋是否具備上市交易的資格。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PS:二手房交易稅費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契稅等(點擊查看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Part2: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划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瞭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Part3:二手房交易費用

  一宗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所需要繳交的費用,主要包括三部份:地產中介代理佣金、按揭費用和交易稅費。

  一、地產中介代理佣金:是買賣雙方支付給地產中介公司的服務報酬,由三方在之前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在交易成功之後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執行不同的標準。但物價部門規定,買賣雙方分別支會的佣金都不能超過成交價的3%。

  二、按揭費用:涉及按揭或轉按揭時,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評估公司及銀行等相關機構的服務費用。

  按揭費用主要包括:

  1.房屋查案費:每證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評估費:評估價×0.5%,由評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評估報告,則只收取300元的初評費;

  3.按揭代理費: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務費用,標準是貸款額×(1%~1.5%);不同按揭公司執行的標準有差異,較為普遍的是貸款額的1%或1.2%;

  4.貸款保險費:貸款額×1.2×0.1%×貸款年限,保險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貸款的最高年限是20年;

  5.貸款合同公證費:每宗300元;

  6.轉按揭合同協議公證費:每宗300元;

  7.交易委託公證費:每宗200元;

  8.銀行公積金代辦費:每宗500元,由相應銀行收取;

  9.他項權利登記費:每證250元(番禺每證50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貸款印花稅:貸款額×0.005%,由銀行收取。

  其中,銀行公積金代辦費大部分銀行都不收取。另外,辦理轉按揭時,個別銀行還將收取轉按揭費,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

  三、二手房交易稅費(交易稅費由房管局直接收取,買賣雙方按規定各自交付相應稅費。)

  二手交易稅費主要包括:

  1.交易契稅:評估價×1.5%;(買方)

  2.交易印花稅:評估價×0.05%;(雙方)

  3.交易管理費:住宅類物業3元/㎡,商用物業6元/㎡;(雙方)

  4.交易登記費:每宗60元/人,按房產證上登記業主的人數計算;(買方)

  5.測繪曬圖費:每宗50元/人,按房產證上登記業主的人數計算;(買方)

  6.產權證印花稅:每本5元。(買方)

  如果是單位購買或者交易物業為非住宅類,交易契稅標準為評估價×3%。如果交易物業是房改房,賣放還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成交價×1.3%,補地價:成交價×1%,補交公攤面積差價:套內面積×10.98%×評估價×10%。商品房二手交易賣方補地價的標準60~120元/㎡。

  目前,二手市場中的確存在不規範收費的現象。主要是一些不規劃的中介機構利用買賣雙方不瞭解收費標準的情況,巧立名目或加價收費。

  最主要的表現之一,就是用一些籠統的、模糊的概念額外收費。如以交易雜費、按揭費等名稱出現的非正常收費項目。另一個主要表現是,有些費用並不是所有銀行或相關機構都收取的,而中介並不如實告知這些情況,即使銀行或相關機構不收取,他們也照收不誤。如以上提到的銀行公積代辦費、轉按揭費等,都只有個別銀行在收取。其次,有的中介會在有些收費項目上亂加價。比如,塗銷收費是每宗90元,而有的中介機構收200元。作為普遍的交易雙方,為避免這方面的損失,應選擇有資質的正規中介、特別是有品牌的大型中介機構。同時,平時也應多儲備相關常識。

  二手房交易過程涉及到的合同:

  1.中介委託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買房,那中介一般不會讓您直接見賣房人,他們會擔心您會跨越他,直接和賣房人達成協議。所以,中介一定會讓您跟他簽一個居間合同。

  2.房屋買賣合同:這個合同中,買房人一定要簽仔細房屋原來的所有權是誰,房屋的面積有多大,房屋的價格是多少,各種費用的結清問題。對於出賣人來講,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簽訂一個相對細緻的合同,各個條條框框都簽訂好了,也能避免糾紛。

  3.銀行貸款抵押合同:如果買二手房時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簽銀行貸款抵押合同。這個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貸款銀行,買房人的貸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買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貸款行為可能涉及到多方,因此比較複雜。這種情況下,對於購房者來說,要想簽訂一個細緻的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看完我給大家介紹的二手房交易過程,大家心裡都非常有數了吧,不知道對於採購二手房的您有沒有一些幫助。更多裝修信息,盡在時光裝修網,歡迎你常回家看看

文章標籤:-裝修建材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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